《表3 台湾地区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草案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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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研究——台湾地区的尝试经验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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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台湾地区《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草案)》。

台湾地区“卫福部医事司”统计1987—2017年完成医事鉴定的10 222件案件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者占总数的97.93%[14]。吴俊颖[15]统计台湾地区自2002—2012年医师因过失伤害和过失致死遭遇诉讼的1 560件案件中,医方胜诉率达77.4%。台湾地区医师因医疗纠纷被告上法院者虽多,但因此被判刑罚者较少,几乎没有医师因医疗纠纷而入狱服刑的案例。台湾地区卫生主管部门希望通过建立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等以减少医疗诉讼并减轻医界心理压力(表3)。2012年12月18日“卫生署”向“立法院”提交了《医纠法(草案)》并随后迅速完成了二读和三读程序,2014年5月29日朝野政党就其中除补偿基金来源外的事项取得了共识[16]。这项原本可望于2014年年内通过并上路实施的法案却因医界的强烈反对而在“立法院”被搁置审议,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基金的筹资问题是引爆医界强烈反弹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