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台湾地区建立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的主要国际参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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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研究——台湾地区的尝试经验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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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根据“No-fault compensation for victims of medical injuries:Ten years of implementing the French model”和“No-fault compensation schemes for medical injury:A review”等相关论文汇总整理。

台湾地区“卫福部”草拟并提交立法机构审议的《医纠法(草案)》中对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的设计既有源自于前期办理预防接种救济和药害救济等积累的经验,也试图参考和借鉴目前已全面实施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的国际经验。目前全面实施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原则的国家主要有法国、新西兰、比利时和北欧五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共八个国家。这些国家基于不同的国情和制度设计理念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医疗纠纷无过错补偿制度(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