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上报至CFDA的34家网上药店的域名状态Tab 2 Current status of the 34 online drugstores’do-main name that reported
目前面向消费者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通过自身网站交易,第二种为通过淘宝/京东旗舰店、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网上药店专用手机应用程序(APP)等进行交易。根据《暂行规定》,符合资质的网上药店只能通过自身网站向消费者提供非处方药交易[3]。虽然2013年起CFDA开展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然而由于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监管部门监管困难等原因,所以在2016年该零售试点被终止。因此,目前通过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药品交易的方式尚不属于国家明确批准的网上药店经营方式,各地监管部门对此认识也不完全一致。但在本调查中发现,随着互联网发展,依托淘宝、京东、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网上药店也越来越多。笔者对34家网上药店的域名进行检索后发现,大部分域名较混乱,只有14家(41.2%)域名打开后是对应的网上药店,这14家可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在线药品交易,其中有12家还同时兼具其他经营方式。上报至CFDA的34家网上药店的域名状态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4780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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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30 |
作者 | 张雪艳、严军、王萍、王素珍 |
绘制单位 | 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