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对标准内容合理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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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用品辐射灭菌消毒质量控制》实施情况调查》
产品检测机构评价人员对标准条款“4.1辐射灭菌前对医疗卫生用品的要求”、“4.2对辐射灭菌和消毒单位的要求部分”、“4.3建立灭菌剂量的要求”、“5产品辐射处理的要求”、“6微生物检测方法和要求”、“7辐射产品的放行要求”、“8医疗卫生用品辐射后的管理要求”的合理性评价均“可接受”程度以上,但辐射灭菌单位评价人员对各条款合理性评价差异较大(表3)。对4.1合理性评价最高,“可接受”程度以上为100%;但对其他6条内容评价在“可接受”程度以上的在64.28%~85.71%,其中对条款6和条款7的合理性评价较低,分别为64.28%和71.43%。
图表编号 | XD004775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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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谈智、徐燕、王玲、范晶晶、王春雷、陈学良、吴晓松、李炎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