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生乳国家标准农药残留指标及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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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乳国家标准主要指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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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场为防治奶牛体外寄生虫等会使用大量的杀虫剂等药物,这些药物可以在环境和动物脂肪组织中积累,在活的生物体达到毒性暴露水平,在肉和乳汁中产生二级毒性。当奶牛采食的饲料和干草被农药污染时,奶牛挤出的乳汁中和奶牛组织中的农药残留会不断累积,生乳及其乳制品受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22]。GBN 33—1977、GB 6914—1986和GB 19301—2003都对生乳中部分农药残留限量进行规定。GB 19301—2010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告。从已废止的GB 2763—2005《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23]、GB 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4]和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5]到现行有效的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26],均规定了与生乳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值,因为GB 2763—2005、GB 2763—2012和GB 2763—2014已废止,其中已作废的与生乳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值不再赘述,此处只比较现行有效的GB 2763—2016中相关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及限量值(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