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料液比对虾头水解物的鲜味排序试验评分结果》
鲜味排序实验结果见表4,不同料液比的样品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p<0.5),料液比1∶1.5(g/m L)的水解物与1∶1(g/m L)的水解物在鲜味滋味上明显优于其他样品,其中料液比1∶1.5(g/m L)的水解物鲜味佳且无明显腥味。料液比高于1∶2(g/m L)时,滋味一般,鲜味较弱,可能是由于加水量多,水解物被稀释。
图表编号 | XD004120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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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吴书建、张佳男、高世珏、徐悦、刘小玲、赵谋明 |
绘制单位 | 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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