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公民参与:参与活动发起方、参与活动发生地与参与机制类型相关性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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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参与机制类型及其选择逻辑——基于102个案例研究的再分析》
注:政府行政部门作为参照组;*p<=0.1,**p<=0.05,***p<=0.01
公民参与活动中的主要发起方是否影响案例中出现的参与机制类型?不同规模的参与活动发生地中的参与机制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其背后又隐藏了怎样的逻辑关系?这部分将利用stata13.0统计软件分别对案例中公民参与活动主要发起方、发生地规模与公民参与机制类型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由于案例中公民参与活动主要发起方为类别变量,各种类型的参与机制均为连续变量,故采取以参与机制为因变量、案例中公民参与活动主要发起方为自变量(政府行政部门作为参照组)的一般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间关系进行检验。不同地区中的公民参与机制差异则通过Pearson相关分析进行检验(6)。检验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4039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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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肖哲、魏姝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南京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