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改革方案》

《表1 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改革方案》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房产税推广的挑战及技术前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2011年1月,国务院开始以重庆和上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进行房产税征收改革。两座城市作为直辖市,在行政上易于管理,而且两座城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房价水平上,上海作为东部沿海城市位居全国最高水平,重庆作为西部城市房价处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人口结构上,上海作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港澳台地区外)中唯一的户籍人口自然变动负增长的省级行政区域,流入的大量外来人口是其人口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6]因而上海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区别化税收征管办法,而重庆人口流动性相对较弱,房产税的调节重点在于“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以及“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两市的房产税改革方案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