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庆和上海房产税细则》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我们以一个具体的研究案例来阐述这种方法的原理和应用,这个案例是我们的一个研究论文的内容(刘甲炎和范子英,2013)。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住房价格持续走高,国家多次出台调控政策以缓和房价的上涨势头,房产税成为政策选择之一。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对住房持有环节征税,一方面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打击投机炒作,引导居民合理性住房消费;另一方面还可以取得稳定的地方税收来源,弥补地方主体税种的不足。2010年5月,国务院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扩大原有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将个人所有的居住房产也作为征收对象。2011年1月,国务院开始在部分城市试点房产税的征收,重庆和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这两个城市的入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两者都是直辖市,在行政上更有利于管理;二是两者的房价具有很好的代表性,上海市作为东部沿海城市,房价水平是最高的几座城市之一,重庆作为西部城市,房价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城市的政策细则如表2所示,最大的差异在于重庆是存量征税,上海是增量征税。
图表编号 | XD00919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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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10 |
作者 | 范子英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