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沪渝两地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方案细节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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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现状及制度优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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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无”人员是指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工作的人员。为抑制外来人口来渝炒房行为,2017年1月13日重庆市政府将试点改革中对“三无”人员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修改为首套及以上住房。

2011年,我国分别在上海和重庆推出了房产税试点改革,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居住的非经营性用房,改革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于两市的经济发展程度、城市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诸多因素存在差异,两地出台的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两地在调控目的、征收管理、税收收入用途方面仍存在共同之处。在此,笔者对两地试点改革方案的细节进行了对比,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