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沪渝2011年以来房地产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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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思考与设计——基于国际经验和国内试点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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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历年上海统计年鉴、重庆统计年鉴

沪渝房地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2011年试点到2016年房产税税收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如表2所示。上海每年房产税收入、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除2015年外)均高于重庆,但两地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均未超过3%。这种窄税基、低税率的房地产税尚不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用不明显。相比于地方政府长期依赖的“土地财政”,房地产税的作用微不足道,以房地产税来降低土地出让金的设想不可行(重庆自试点房产税收入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比如表3所示)。因此,试点房地产税也未显著降低房地产企业拿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