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省 (市) 等级分数转换方案》
在新高考方案中,选考科目等级分数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常模群体划分为多个等第,再对每个等第赋予相应的分数。在比例划分和赋分方式上,各省(市)的具体政策也不尽相同(表1)。浙江、北京、天津等是按照比例设置了21个等级,上海市为11等级,级差均为3分。结合山东省考生规模较大这一实际,山东省设置了8个等级,并使用了独特的分区间线性转换方案,分值间隔为1分。
图表编号 | XD004008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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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30 |
作者 | 王希常、高黎明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