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部分持牌机构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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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基于中外消费金融实践的比较与思考》
目前,我国消费金融相关监管体系虽已有所完善,但尚未完全覆盖到市场行为的方方面面,消费金融行业在业务开展、产品创新的过程中触碰监管边界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与消费金融加快融合,跨界经营主体和融合创新产品日益丰富。目前除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持牌机构外,其他许多主体并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其业务范围、产品价格等可以不受或很少受到监管,而且不同类型机构之间也存在监管主体不同、监管规则不统一的问题(见表3),监管缺失、监管套利等现象较为突出[5]。
图表编号 | XD00365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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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0 |
作者 | 黄灵杰 |
绘制单位 | 南京银行科技文化金融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