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运作方式对比》
经银保监会批准,定位于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见图2)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两种方式开业业务:一是通过直接向消费者发放贷款;二是通过与商户开展合作,将消费金融的申请、使用等环节嵌入到消费环节中。 (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01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李卓 |
绘制单位 | 长安银行西安丰庆路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经银保监会批准,定位于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见图2)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两种方式开业业务:一是通过直接向消费者发放贷款;二是通过与商户开展合作,将消费金融的申请、使用等环节嵌入到消费环节中。 (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01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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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李卓 |
绘制单位 | 长安银行西安丰庆路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