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家部委发布的有关错峰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部委层面提及“错峰生产”最早是针对水泥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后将其演变为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举措。部委发布的提及“错峰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如表3所示。工信部联合原环保部先后在2015年11月和2016年10月印发了2份有关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类文件,其中明确了错峰生产的范围、时间安排、监督检查等内容,并鼓励南方地区在春节、酷暑伏天和雨季安排错峰生产。
图表编号 | XD003353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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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6 |
作者 | 王敏、冯相昭、王彬、杜晓林、赵梦雪、梁启迪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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