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部委发布涉及社会资本退出的政策文件》
PPP项目社会资本的退出可存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任何阶段,尤其是在当下我国PPP的热潮中,有相当一部分项目并不具备PPP的条件,而是通过变相打包成PPP模式以利用政策、争抢资源,把项目内容、规模等无限扩大,从而使PPP项目变质并失去原有功能,所以项目从建设到运营的一系列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近两年国家部委出台的提及多元化退出的文件多达5份,但多样性并不明显,尤其是对社会资本方在不同阶段正常退出的细化规范还非常欠缺(王善才,2017),如表1所示。现有退出机制的框架安排较为注重保障项目的公共服务质量,却忽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项目的流动性(沈军,2017)。此外退出渠道相对狭窄以及退出安排限制因素过多、限制方式单一等因素也严重妨碍了社会资本方的基本利益得到良好保障。因此,迫切需要探索社会资本退出路径的多元化,完善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规划,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图表编号 | XD001369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0.25 |
作者 | 梁晴雪、胡昊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PPP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