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中介调节作用的检验 (附12)》
为了确保研究数据的时效性,使研究结果更加可靠,本文选择公司所在地区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数量作为投资者保护水平的代理变量以检验其对机构投资者抱团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的调节作用(1)。为了控制各地区其他不可观测的不变因素的影响,在回归过程当中,控制了各地区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显示(见表8),公司所在地区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数量(LawyerNumPer)与机构投资者抱团持股比例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至少为10%的显著水平,表明公司所在地区的投资者保护水平越高,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越重要,其抱团行为对股价崩盘风险的边际效应越明显,从而证实了投资者保护正向调节机构投资者抱团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假说4a得到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3153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17 |
作者 | 吴晓晖、郭晓冬、乔政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