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收入税对各部门可支配收入比重变化的贡献度》

《表3 收入税对各部门可支配收入比重变化的贡献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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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如何影响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基于资金流量表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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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资金流量表历史资料(1992—2004)》等相关数据计算得到。贡献度都是用均值表示。

各部门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变动,最主要是由初次分配收入所引起的,收入税并非可支配收入比重波动的主因。从不同部门的比较来看,在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中,收入税对可支配收入比重变化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大,其贡献度仅次于初次分配收入。其中,金融机构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变动,有约29.0%来源于收入税;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变动,有19.3%来源于收入税。但在居民部门中,收入税对可支配收入比重变化的贡献度很低,在所有交易项目中是最小的,仅为4.1%(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