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网络互助平台与传统保险保障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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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互助平台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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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各网络互助平台官网以及其他网站收集整理。

网络互助不同于传统保险,如表3,其监管情况、保障成本等与传统保险相比,会员保障力度较低。而网络互助平台信息披露则可以对这一保障程度差距予以弥补,可以更好保障参会人员权益。除此以外,网络互助平台并没有对互助项目兜底,多数平台的《互助公约》中提到无法顺利获得互助的情况:可能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影响,而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由于技术、网络等原因导致会员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数量低于一定数量时,有权终止本项目等。同时,部分平台明确提出平台有权对存放于平台的资金进行管理,而其使用范围并无明确限制。这些条款对于会员来说都是潜在的巨大风险,信息充分披露可让会员对于平台抗风险能力、运营情况等有基本了解,对参与的网络互助平台持续性进行基本判断,降低风险。如2019年5月,17互助突然宣布终止运营,让会员一时难以接受,会员权益得不到保障。其次,平台会员准入门槛低,会员数量较多,截止2018年仅水滴互助一个平台会员达6000万。但会员无法直接了解互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形成直观认识,互助行为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最后,从表3可以看出,由于互助不同于保险,其属于单向的赠与、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但其支出成本、理赔成本却是高昂的。只要有人发起互助,会员都得扣钱,求助人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调查费(不予退还),并且理赔时效尚未规定。这就需要平台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平台以保证会员对互助项目、平台运营等方面实时情况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