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甘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所占比重》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补充,对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拉动最为明显。除2015年外,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其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1年的39.95%上升到2014年43.32%,2014年超过了经营性净收入的比例(表2)。由图1显示,“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经营性净收入占主导,工资性收入为补充,两者占到可支配收入的82.8%。
图表编号 | XD002147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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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25 |
作者 | 朱新明、汪来田 |
绘制单位 | 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