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人均医药费占个人可支配收入及个人消费支出的比重情况》
虽人均药品费用在减少,但人均医药费仍逐年上涨,其中上海市基本保持6%的增速,福建和广东省的增速相对放缓,2017年分别为1.66%和3.77%。此外,福建省的人均医药费在个人可支配收入和个人消费支出中占比均最低,而广东和上海人均医药费的可支配收入占比超过31.00%,比福建省增加7%左右;人均医药费的消费支出比重超过了45.00%,比福建省增加10%左右。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2595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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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张芳芳、田晋莹、夏锋、廖瑞斌 |
绘制单位 |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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