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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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地区可持续脱贫的治理工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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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7)》,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

物质资本高度缺乏。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常低,从表4可以看出,除西藏外,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低于全国贫困地区的水平,特别是四省藏区,其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288元,低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1164元。全区提供了50万个生态保护转移就业岗位,以及一些大型基建项目,为农牧民提供了务工机遇,从而增加了西藏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消费支出反映了生活的质量,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均消费支出都低于全国贫困地区的平均水平,其中南疆四地州与全国贫困地区平均水平相差1819元,且增速只有5.8%,可见其基础相当薄弱,脱贫难度相当大。[12]在投资方面,贫困地区的外来投资绝大部分来自政府,农民自身的融资难度很大。有研究指出,“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论在融资成本、融资期限还是融资金额上,其满足程度都较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