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主体与法内冲突形式交叉情形下的法内冲突类型》
由于法内冲突存在三种不同的冲突形式,即法律明文规定间的冲突、法律明文规定与“不禁止”间的冲突以及法律均“不禁止”间的冲突,因而,以不同治理主体视域下冲突类型划分为基础,可对法内冲突的类型进行细化(如表1所示),即以主体论视域下发生的法内冲突类型与法内冲突的三种不同形式交叉作为划分标准,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多中心治理的法内冲突类型共计十六种。
图表编号 | XD002964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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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5 |
作者 | 何阳、林迪芬 |
绘制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