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不同类型教师的冲突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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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流大学如何平衡教师学术创业引发的冲突——斯坦福大学的经验与启示》
注:根据斯坦福大学承诺和利益冲突相关政策整理而成。
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下设产业合同管理办公室(Industrial Contracts Office),代表教师与产业谈判合作协议,如资助研究协议、材料转让协议、设备租赁协议、数据访问协议等。在与企业谈判之前,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会关注所有潜在的或实际产生的利益冲突,如教师是否是资助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是否在企业占有股份、是否从企业获得礼物等。在冲突审核和批准之前,产业合同管理办公室不能与企业签订协议。通常,审查者关注教师个人是否能够将大学和公司的研究区分开来,为学生提供无偏见和适合的指导,在教学和研究中保持学术诚信,遵守政府制定的政策。斯坦福大学不允许教师创办的衍生企业与教师或其实验室签订资助研究协议。大学担心教师在斯坦福进行的研究不能与企业的发展区别开,以及对学生和研究小组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如果教师科研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授权给教师创办的衍生企业,则可能被认为是“流水线”作业。
图表编号 | XD0012936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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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苏洋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与教育法制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