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时效情况》

《表2 城市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时效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评析与改进》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指导意见》中指出,各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同住建部协调,根据指导意见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但是城市综合管廊还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对于其收费管理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因此对于各地管廊有偿使用的收费建议还处于试运行期间,其政策的时效性也不同,如表2所示,64%的城市时效性在5年以内,而另外36%的银川、乌鲁木齐、上海等城市对政策的试运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由此可见,虽然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已经发布,但是其政策还处于完善阶段,在时效性设置方面尚未有明确的较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