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时效情况》
《指导意见》中指出,各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同住建部协调,根据指导意见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但是城市综合管廊还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对于其收费管理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因此对于各地管廊有偿使用的收费建议还处于试运行期间,其政策的时效性也不同,如表2所示,64%的城市时效性在5年以内,而另外36%的银川、乌鲁木齐、上海等城市对政策的试运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由此可见,虽然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策已经发布,但是其政策还处于完善阶段,在时效性设置方面尚未有明确的较长年限。
图表编号 | XD0022692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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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8 |
作者 | 张帅、余宏亮 |
绘制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恒大管理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恒大管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BIM工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