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东省试点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
注:启动时间为正式启动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时间,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9月。东莞有偿使用是指2018年以来新增VOCs年排放量小于0.2吨的项目征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如表2所示,自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佛山市陆续办结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自愿申购业务58宗,涉及有偿使用金额4300万余元;受理、办理、办结了290家企业新、改、扩建新增排污指标交易业务,包括化学需氧量41.78t、氨氮5.41t、二氧化硫69.90t、氮氧化物309.43t,涉及排污权交易出让金约400万余元。
图表编号 | XD0020560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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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6 |
作者 | 邹海英、刘舸、张司佳、邱文豪 |
绘制单位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