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八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网(http://www.tanpaifang.com)。
为了评价碳交易实施效果,笔者收集了国内碳交易试点区在2010-2017年的相关数据(见表1)。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以北京、天津、上海等7个地区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示范,并于2013年扩大至8个地区试行。不同地区碳交易所涉及的行业、配额方式及罚款金额都存在着一定差异,其差异主要取决于当地的产业发展情况。通过对比试点区与非试点区碳排放量情况(见图2)可知,在2011年之前,试点区域和非试点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呈上升态势,且2011到2012走势波动较小;在政策颁布后(2012年后),非试点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仍然保持着和之前一样的增长趋势,并且可以明显发现其增速并没有受到其他地区的限制令的影响;发现试点地区的排放量开始下降,说明国家在重点实验地区执行的碳交易政策对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是有效力的。
图表编号 | XD0020675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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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30 |
作者 | 刘丹丹、毛睿琦、黄寰 |
绘制单位 |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