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混合制衡度与风险承担》

《表6 混合制衡度与风险承担》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风险承担》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为t值;*p<0.10,**p<0.05,***p<0.01。

表6列示了混合制衡度与公司风险承担之间的统计分析结果。结果显示,restr与risk1及risk2均显著正相关,符合假设1的预期,也即公司风险承担水平与混合深入呈正相关关系。进入国有企业的非国有股东对国有股东的制衡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决策行为,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从股东的特点看,民营股东的逐利性和外资股东的合规性,是他们特有的优势,他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降低代理成本[37-38],也更利于企业获取显性和隐形的知识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从而积极地影响企业的风险承担行为;二是从股权制衡角度看,非国有股东有可能通过联合关系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形成利益团体,或通过争取董事会席位来增加自身的制衡能力和对国有股东的监督能力,弱化国有股东的行政强势地位,增加企业的风险承担行为;三是从社会网络的角度看,大股东会通过自身的社会网络资源和信息优势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项目投资选择,控股股东也就缺乏做出次优投资决策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