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郫都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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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非农化”模式的演进与增值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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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郫都区国土局公开报道资料整理。

郫都区政府制定了28个相关配套改革文件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入市。从入市总体情况来看,截止到2019年4月,郫都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经入市38宗,其中挂牌出让32宗,占总宗数的84%,共入市1192.8亩。从每亩成交均价来看,挂牌出让82万每亩,协议出让69.4万每亩,出资(入股)60.4万每亩,挂牌租赁34.42万每亩(见表1)。从入市主体及收益分配来看,郫都区主要以村为单位组建的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入市主体,首次入市必须经权属主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同意方可入市,入市后其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中,提留的集体公积金、公益金以及风险金等不得低于80%。从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来看,规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土地价款内收取,收取比例参见下表2,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