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Python语言》教学改革效果评价构成》
学生课程知识的掌握、技能的习得、教学质量的提高是课程改革的最终目标。《Python语言》采用学生、教师、学校三方评价机制对课程改革效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方占40%,主要通过比较试点班级和非试点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参与与Python相关的创新竞赛情况、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Python语言的通过率等来评价课程改革后学生的习得情况;教师方占20%,主要通过自评、课程小组成员互评、督导评课等方式对课程改革效果进行评价;学校方占20%,主要通过参与公开课、各种教学竞赛等活动对课程改革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Python语言》教学改革效果评价构成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290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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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李芳丽、李沁颖 |
绘制单位 | 江西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江西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