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涉外经济机构职能及可使用的监管工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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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事后监管框架探索——基于非现场核查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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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后监管抓手中“着重加强对特殊主体、重点业务和异常收支情况的监测和监管”的工作思路,定期关注市场主体新规涉及业务的办理及执行情况。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一条规定“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该政策出台的本意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现实交易中存在虚构交易合同办理结汇的风险。为防范上述业务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定期核查市场主体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业务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