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卫生城市评选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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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竞标制、治理绩效和官员激励——基于国家卫生城市评比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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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05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整理所得。

从国家卫生城市的考核内容来看,“创卫”不啻为城市公共卫生环境治理能力的全方位“大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颁布的考核标准(表1)囊括了市容绿化、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众多领域,既包括城市绿化覆盖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客观指标,也有群众满意率等主观指标。需要强调的是,“创卫”的考核严格,其议程和评选始终由副国级机构“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导(2)。在正式申请后,城市需要经过一年的“暗访-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公示”流程,之后从动员准备到向全国爱卫会提出考核申请还需若干年的努力。即使“创卫”成功,仍需要面对三年一度的复审和评选专家组的随机暗访,复审不合格者可能被撤销。徐岩等如此描述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的情景[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