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指定罕见病医疗费月自己负担上限(日元)》
注:“高额且长期”是指一年中有至少有6个月的医疗费总额超过5万日元;-为无数据
自负额度按照收入水平、疾病严重程度、疾病花费情况和是否使用特定呼吸设备,将补助对象分级,确定不同的自负标准额度。住院时饮食花费全额自负;使用呼吸设备的费用单独计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设备自负额为0,其他群体一律为1 000日元。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883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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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冯俊超、刘路路、李顺平、安健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健康偏好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健康偏好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健康偏好研究中心、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济南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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