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的主要区别》
目前我国场内交易所大多只能交易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场外交易在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与场内市场形成互补(见表2),对多次层次市场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场外市场产品交易长期呈现分散化发展的特征,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持,这使得一方面缺乏完善的集中登记、中央对手方(CCP)、钱券对付(DVP)制度安排,合约的非标准化使得清算的难度更大;另一方面大量交易游离于有效监管之外,导致场外交易市场蕴含了较大风险。
图表编号 | XD0021798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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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课题组、徐广斌 |
绘制单位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金融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