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受访行政村的基本特征》

《表1 受访行政村的基本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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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改革减缓了农房闲置吗——基于PSM和MA方法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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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受访村可按县村距离划分为近郊村(距县城25公里内)、中郊村(距县城25~50公里)和远郊村(距县城50公里外)三类。(2)根据《镇规划标准》,受访村可按村常住人口数划分为特大型村(大于1000人)、大型村(601-1000人)、中型村(201-600人)和小型村(200人以内)四类

本文所用数据源自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组织的“全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状况调查”。该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从全国30个省(区、市)随机选取200个县(市、区),再从每个县(市、区)中随机调查了约240个行政村。剔除乱填、空白和严重缺答的废卷后,得到有效问卷31288份。样本基本特征如表1所示,从所处经济区域来看,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分别有8951个、9602个、9510个和3225个行政村。从地理区位来看,样本中包括15644个近郊村、10936个中郊村和4186个远郊村。从村庄规模来看,特大型村有17830个,占到总样本的一半以上,大型村、中型村和小型村分别有5060个、4573个和1781个。从是否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来看,宅改村和非宅改村分别有5364个和259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