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第三方评估主体权限表》
如表2所示,以立法评估的启动为开端,委托式第三方主体通常在评估工作启动后由组织者在众多第三方主体中选择一位合作者。被选中的第三方通过委托合同获得评估权,类似于行政委托行为。委托式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应明确立法机关和第三方主体的权力。通常而言,委托式第三方主体在评估对象选择上并不具有决策权,而是立法机关选定后告知其评估对象。
图表编号 | XD0021345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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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张琼 |
绘制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