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三方主体利益分配表》
单位:亿元
经评估,该项目收益约85亿元,若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或本土产业独自承建,则收益分别为25亿元、30亿元和22亿元。若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联合承建则收益为60亿元,若公共部门和本土产业联合承建则收益为51亿元,若私营部门和本土产业联合承建,则收益为57亿元。项目谈判中的损耗系数分别为δJ,L=1.1,δK=1.27,εJ=1.2,εL=1.21,首先,通过式(5)、式(6)、式(7),得出讨价还价前(即修正前)的三方利益值;随后,三方通过讨价还价博弈实现对利益分配权重的修正,得到新的三方利益值。修正前后三方收益变化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934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颜红艳、沈宇阳、胡萍 |
绘制单位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