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与妨碍公务罪的认定具有显著性相关关系的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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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碍驾驶行为的司法定性——基于231个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在被认定为是妨碍公务罪的妨碍司机驾驶案件中,有13个变量因素与本罪的认定呈现显著性相关关系(表9)。其分别是A1(轿车),A2(客运车),B1(白天),B2(晚上),C1(公路),C2(城市道路),D1(一般行为),D2(偏差行为),E4(未有死伤只有财产损害),E5(仅是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风险),F1(事出有因的私人纠纷),F2(执法或者抗拒执法),F4(无故的寻衅动机)。
图表编号 | XD0021080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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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邹宏建、马寅翔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