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具有显著性相关关系的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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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碍驾驶行为的司法定性——基于231个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
通过双变量相关分析可以发现,在被认定为是寻衅滋事罪的妨害司机驾驶案件中,有4个变量因素与本罪的认定呈显著性相关关系(表11)。分别是C1(公路),C2(城市道路),F1(事出有因的私人纠纷)和F4(无故的寻衅动机)。
图表编号 | XD002108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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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邹宏建、马寅翔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