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0—2017年各类单位获奖等级占比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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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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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企央企、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地市获奖的吸纳作用明显。统计显示,2010—2017年度山西省全部获奖项目中,高校、科研院所占45.33%,国企和中央驻晋部门占24.06%,省直单位占16.50%,各地市占11.86%,开发区(太原)占2.25%。前两者占全部获奖项目总数的69.39%,同时,高校、科研院所在一等奖的获奖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见表1、表2)。在当前大力倡导和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大背景下,一些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的先进成果在报奖时,存在“企业求经济效益,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求荣誉”的现象,企业以合作单位方式联合报奖,导致获奖结果不能纳入地市统计范围,不能做到“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