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经合组织国家在雇主破产后对养老金和工资债权的处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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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组织国家社保体系中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与工资债权规则的比较——一项应对底特律州和美国现状的分析》
表1将这些国家分为没有或几乎没有职业养老金制度的国家,有与雇主独立的职业养老金制度的国家,和以雇主为基础的养老金制度的国家。表2列出了经合组织国家在破产中采取的养老金和工资债权总体处理的不同模式(例如采用模式一的国家、采用强力型模式二的国家、采用有限型模式二的国家、采用模式三的国家)。表3详细列出了各国在处理职工养老金和工资债权方面的各种区别(包括代位方式)。表4基于破产程序中养老金和工资债权的优先权种类,将国家进行分类。表5基于雇主破产中养老金和/或工资债权的保障基金的性质,将国家进行分类。
图表编号 | XD002084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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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保罗·M.赛昆达、刘静、郝亮 |
绘制单位 |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