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省督抚对两次上谕和朱椿、闵鹗元咨文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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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边与同级竞争之间——乾隆四十七年海富润案中皇帝与督抚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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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宫中档乾隆朝奏摺》,第51、52辑;《清代文字狱档》,第7辑。

接着,安徽巡抚谭尚忠和湖北巡抚姚成烈都在六月九日接到了上谕。两人都表示遵旨停止查案,但反应的方式却有很大的差别,谭尚忠几乎是在接到旨意的同一天就奏复(《宫中档乾隆朝奏摺》,第52辑:76),而同一天接到上谕的姚成烈却迟至六月二十日才递上表式要放人和通知查案的奏复。而且,他明白地回复说,在六月九日上谕抵达武昌的当天他就对审讯中的袁国祚宣旨释放(《宫中档乾隆朝奏摺》,第52辑:239)。也就是说,姚成烈在遵旨的行为上毫无拖延,表态却迟了十一天。将各省督抚对六月三日上谕的回应方式加以整理(见表4),我们发现,除了首当其冲的朱椿和闵鹗元,以及在这个月被降职为福建按察使的谭尚忠,其他督抚对此上谕即使有奏复,也相当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