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法院主导诉前鉴定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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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前鉴定程序及其建议——以诉前鉴定试点情况展开》
由表2看出,绝大多数法院均采取了由法院职权启动的方式,个别法院采取了公安部门职权启动的方式。在由法院具体部门职权启动上,大多数法院按照江苏省高院和江苏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的工作规则的通知》的规定(1),采用速裁庭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法来主导诉前鉴定的进行,如盐城亭湖法院、盐城滨海法院。但也有些地方的法院采取由审判团队或司法鉴定部门主导诉前鉴定的方式进行,如盐城开发区法院、南通中院。个别采取公安部门职权启动的,如盐城盐都法院由公安交警部门主导诉前鉴定的进行,浙江高院则由公安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主导诉前鉴定的进行。笔者认为,由公安部门主导诉前鉴定原因在于,上述两个法院民事诉前鉴定受案的范围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公安交警部门系事故的现场处理方,且具有中立性,由其主导上述纠纷的民事诉前鉴定会带来效率与公正的统一。
图表编号 | XD0020813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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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席飞 |
绘制单位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