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考虑机构投资者类别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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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有效监督还是无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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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表3

不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不同,因而对资源配置、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影响也有所不同。为全面考虑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本部分沿用模型(1),并将模型中的Inst变量分别用Invest-fund、QFII、Brokers、Insurance-fund、Soc security-fund、Trusts六个变量替换后进行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类机构投资者在1%的水平上显著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说明这两类机构投资者能够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决策,发挥有效监督治理作用,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QFII、保险基金、信托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并不显著,券商持股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之所以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不同,很可能是因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资金来源、投资偏好、投资期限、投资限制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