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水定额表》

《表3 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水定额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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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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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热机组用水量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因对外供热、供汽不能回收而增加的用水量;2)当机组采用再生水时,再生水部分的定额指标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a)循环冷却机组定额调整系数为1.2;b)空气冷却机组定额调整系数为1.1;c)直流机组不予调整。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见表6~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