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5 服务业用水定额表》
注:1)宾馆用水定额指在一定时期,不同的节约用水条件下,按宾馆出租床位数核算的床均用水量,计算方法见《水利部关于印发宾馆等三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284号)。宾馆年用水量包括客房、餐饮、洗衣房、娱乐健身房、景观绿化、附属设备等与宾馆服务相关的用
建筑业用水定额见表34,服务业用水定额见表35。
图表编号 | XD0020777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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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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