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保障度预警指标体系》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产能主要来自政府投资,尽管部分产能来自民间投资,但政府对两类投资生产给予同样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来自政府投资形成的产出,还是民间投资形成的产出,其价格均受国家限制,因此,现有文献直接利用实际产出与产能之比的做法很难真实反映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产能利用状态。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产能需把握以下特点:一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保持一定的富余产能具有合理性,对应对突发事件具有积极作用;二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提供的产品需求弹性小且不宜储存,产能利用不足成为常态;三是近年来尽管电力产能在部分地区出现不足的问题,但通过电网加速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电力产能跨区域的供求平衡。四是经济总量增加尤其是工业发展提速会增加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品的需求;六是城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增加和绿化率提升加大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品的需求。基于上述认识,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应关注的是产能保障程度,而非产能过剩程度,即预警其产能保障度比预警产能过剩更有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1613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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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杨立勋 |
绘制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