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发生情况[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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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区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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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373名儿童中,有162人在过去的一年内发生过非故意伤害,发生率为43.43%,总伤害人数为259人。发生非故意伤害次数为1次的有93人(35.91%),2次及以上的有69人(26.64%);发生非故意伤害并因伤住院的儿童7人(1.88%)。近一年发生非故意伤害的162名学龄前儿童中,跌伤所占比例最多(41.31%),其中,男生跌伤发生率为22.78%,女生跌伤发生率为18.53%,其次是锐器伤占25.48%,烧(烫)伤占10.84%,另外,异物伤在3岁(5.02%)和6岁孩子中发生最多(2.70%),坠落伤在3岁(3.86%)和4岁(1.93%)儿童中发生最多;伤害多发生于家中(49.80%)、幼儿园或学校(13.25%)、游乐场(18.88%)以及公共场所或其他(18.07%),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