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家长防护儿童非故意伤害行为所采取措施情况》

《表2 家长防护儿童非故意伤害行为所采取措施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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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区学龄前儿童非故意伤害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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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防护儿童非故意伤害行为问卷得分为115分的父母占0.30%(1/373)。孩子及家长的不良行为主要是:83.38%的儿童在婴幼儿期与父母同睡一张床,68.36%的家庭未安装汽车安全座椅,52.28%的家长会在孩子被鱼刺、骨等卡住喉咙时让孩子喝醋,50.13%的儿童在吃饭、喝水时讲话,41.02%的家长骑自行车或摩托车载孩子,34.58%的家长应在孩子发生扭伤后立即给予热敷,32.71%的家长曾将孩子独自放于床上或购物车内。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