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贷款服务增值税制度汇总》
2016年3月,随着金融服务业由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适用增值税的金融服务包括四类金融活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根据2019年11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调整后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图表编号 | XD0020596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任超、郑健丰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